为满足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齐政发[2009]34号),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报纪检组报备,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检测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检验检测人员6人(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食品、药品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食药检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以后出生)。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陆齐齐哈尔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qqhr-rc.com/)下载相关表格,发送至检验检测中心人事邮箱(41543646@qq.com)。
2.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筛,符合资格考生就到通知后现场进行材料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填写《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提交工作经历证名、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24:00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检验中心实际工作特点,采取材料审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方式,择优聘用。
(一)材料审核
由于检验工作专业性强,为避免招聘人员不能适应检验工作的情况。本次招聘以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审核材料时强调工作经历和技术职称,并结合所学专业以及学术成就等,按照分值选出18人进入最终面试环节。
(二)面试考核 采取考生现场操作,评委打分进行考试,总分的分值为100分。
考核结束后,按照总分高到低排序,录取前6名,剩余12人进入人才储备库,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二)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核合格后,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到2019年12月止,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从2020年1月开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取消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452—2798027
15845612292 联系人:孙伟
政策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6:30